建筑机电招标抗震支吊架有哪些相关要求?
发布时间:2023-11-07 点击:3
抗震支吊架应在地震时为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提供可靠的保护,并能承受任意水平方向的地震作用。 建筑机电抗震支吊架的使用范围一般涵盖给排水系统、暖通空调系统、燃气系统、电气系统等。
1、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。
2、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抗震设计应以建筑结构设计为基准,对与建筑结构的连接件应采取措施进行设防。对重力不大于1.8kN的设备或吊杆计算长度不大于300mm的吊杆悬挂管道,可不进行设防。
3、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、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,需设置抗震支架。
4、泵房内的管道应有牢靠的侧向抗震支吊架,沿墙敷设管道应设支架和托架。
5、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.38㎡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.70m的风管可采用抗震支吊架。
6、防排烟风管、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。
7、内径大于或等于25mm的燃气管道应进行抗震设计。
8、内径不小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不小于150N/m的电缆梯架、电缆槽盒、母线槽均应进行抗震设防。
9、当金属导管、刚性塑料导管、电缆桥架或电缆槽盒穿越防火分区时,其缝隙应采用柔性防火封堵材料封堵,并应在贯穿部位附近设置抗震支吊架。
10、抗震支吊架之间的间距。